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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2學期部份未繳學雜費金額刪課名單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678
根據學生選課要點第十五條 未依規定繳交修讀課程學分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者,需於當期繳清。進修部學生未繳清者,將於第8週起強制退選所有欠費科目。

名單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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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4/26 至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