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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1學期部份未繳學雜費金額刪課名單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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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生選課要點第十五條 未依規定繳交修讀課程學分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者,需於當期繳清。進修部學生未繳清者,將於第8週起強制退選所有欠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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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9/10/29 至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