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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

公告類型: 校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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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大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士班彈性修業試辦方案,申請資格或條件,需符合下列事項:
一、學年學分制變更為學分累計制,修業年限10年
二、限已註冊在職四年制學生,並且不限申請年級。
三、申請學分累計制學生,每一學期開學第一週前提出申請,填寫彈性修業學分累計制申請表(如附件一)。
四、提供在職證明文件,申請前須具備至少6個月以上之勞保證明或在職證明。
五、檢附在校歷年成績單,如新生入學尚未取得成績,免附。
六、排除特殊專班申請,如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產業學院、雙軌旗艦訓練計畫及產學訓計畫等產學合作專班。
七、學生申請系組,僅限制經己向教育部申請核准之系組。
八、具學分累計制學生,如學生未於規定申請截止日前再重新申請(每年第一學期第一週前提申請),視同放棄「學分累計制」資格,再回歸「學年學分制」,並通知學生相關訊息。
九、如需申請,請洽教務處註冊組,分機2401,地點:L棟105辦公室。
發布日期: 2020/09/07 至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