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等相關文件申請
●Q1.請問文件申請自動化繳費機設置在哪裡?
A:校內L棟行政大樓學務處旁穿堂與校門入口處W棟磅礡館一樓各增設了1台「文件申請自動化繳費機」(24H服務不打烊),可在校園內這2個地點投幣或使用一卡通扣款立即繳費取件,全天候及假日都可申請,非常方便!
●Q2.請問文件申請自動化繳費機申請像用有哪些呢?
A:目前機台開放申請項目如下:
項目名稱 | 工本費單價 | 備註 |
中文學期成績單 | 15 | 立即列印 |
中文歷年成績單 | 15 | 立即列印 |
中英文在學證明書 | 15 | 立即列印 |
英文歷年成績單 | 15 | 立即列印 |
學校中英文立案證明 | 15 | 立即列印 |
操行成績暨獎懲證明書 | 15 | 立即列印 |
學生幹部敘獎證明書 | 15 | 立即列印 |
中文修業證明書 | 1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中文休學證明書 | 1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因補修學分延遲畢業證明書 | 1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英文畢業(學位)證明書 | 5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英文休業證明書 | 1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英文休學證明書 | 1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補發中文學位證明書 | 50 | 請3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英文歷年成績單(專科校友) | 15 | 請5個工作天後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領件。 |
學生證遺失/毀損補發 | 120 | 請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辦理。 |
學生證姓名更改補發 | 100 | 請持申請聯至註冊組(L103)辦理。 |
宿舍房門卡 | 100 | 上班時間持繳費單至各宿舍服務台立即領取。 |
補發聘書規費 | 50 | 請持申請聯至人事室辦理。 |
補發教職員服務證手續費 | 100 | 請持申請聯至人事室辦理。 |
學生停車證補發費用 | 50 | 上班時間持繳費單至保管組立即領取。 |
●Q3.若無法親自返校申請者,可以通訊申請嗎?
A:若無法返校申請者,也可以來函通訊申請,「中英文成績單與證件之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s://academic.stust.edu.tw/tc/node/table
●Q4.請問畢業校友要在海外尋找工作的話,需要重新申請過英文版的畢業證書嗎?
A:請您利用通訊方式函通訊申請,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s://academic.stust.edu.tw/tc/node/table
若您還尚有疑慮,建議您撥個空,請您撥電話至教務處註冊組詳詢06-2533131轉2101~2104
●Q5.如何查詢到自己目前的學分數?以往選課系統皆有"畢業學分預警"可查詢,請問我們應屆大四生該從何處查詢呢?
A:選課系統中設有「學習地圖」功能,已改由此功能取代畢業學分預警,請您依據您該屆的課程時序表來對照與選課系統您的學習地圖,請您複製連結詳閱您的課程時序表。
●Q6.請問在學證明如何申請?
A:學生若有在學證明需求,可免費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正本至註冊組蓋章即可或請您至W棟與L棟1樓「成績單列印自動化繳費」機(24H服務不打烊)(暑假7月份暫停接受在學證明申請服務)付費申請中英文在學證明,繳費後即可立即取件。
●Q7. 如何申請成績單?
A: 校內L棟行政大樓學務處旁穿堂與校門入口處W棟磅礡館一樓增設了2台「成績單列印自動化繳費」機(24H服務不打烊),可在校園內這2個地點投幣或使用一卡通扣款立即繳費取件,全天候及假日都可申請,非常方便!
若無法返校申請者,也可以來函通訊申請,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s://academic.stust.edu.tw/tc/node/table。
●Q8.轉學/轉系生學分抵免簽完送去註冊組後,還要寄電子郵件過去註冊組嗎?上面還要有老師或主任的簽名嗎?
A:若您學分抵免已經送至教務處註冊組,再請您將電子檔寄送到教務處註冊組信箱(dept_register@stust.edu.tw
,電子檔只需要您有通過抵免的科目)
●Q9.目前已達畢業門檻想問說大四下一定要選兩學分以上才能畢業嗎?若是已經選了兩學分的課但都沒去上課,最後實拿零學分一樣可以畢業嗎?
A:(一)根據本校選課要點規定:日間部不得多於25學分,一、二、三年級不得少於16學分,四年級不得少於9學分。課教組會公告請同學加選。
(二)提醒同學的有兩件事:
1.依規定仍須繳全額學雜費。
2.一~四年級修讀或課程停修後總學分低於9學分時,成績將不列入排名。攸關影響同學的權益,所以請謹慎考慮。
3.如果已完成畢業總學分,則不因當學期修課未達九學分,影響畢業資格。
●Q10.老師把成績輸錯,說要請我自行向學校申請,他會再幫我處理,是要去哪裡申請?
A:學生對授課教師評定之學期成績認有明顯錯誤致有損及其權益時,得於規定期限(第一學期為2月20日,第二學期為9月20日)前檢具「成績複查申請書」,向授課教師提起複查。學生對複查結果仍有異議時,得於收到授課教師回覆後次日起10日內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https://academic.stust.edu.tw/tc/node/table
●Q11.請問關於資訊能力檢測和證照門檻我看我的南臺人學習檔是已經通過的但為何學習地圖的畢業預警卻還在呢?
A:依該屆時序表開課學期別,當學期課程結束匯入成績系統後,統一再予以更新學習地圖。
●Q12.請問學習地圖已補修完的課程會變成藍勾勾嗎?還是時間還沒到而已。
A:需學期成績轉換歷年成績後,屆時學習地圖畢業預警會予以更新圈選。
●Q13.請問可以去學校申請GPA分數轉換成百分制的分數然後印成績單出來嗎?
A:改為等第制後,本校的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底下都有一欄位說明換算成百分制成績為多少分數,你可據以提出申請,另外你可在成績單下檢附本校之等第制學業平均成績(GPA)與對應之百分數對照表,列印網址如下: https://academic.stust.edu.tw/Sysid/academic/files/GPA_100_Mapping.pdf
●Q14.如果這學期有門課有意要停修,會影響到成績單嗎?
A:(一)停修之後剩餘的學分若是成績及格,仍然可以拿到學分,也會列入歷年平均成績計算。
(二)申請停修後剩餘之總學分若少於9學分,除了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不列入班排名計算外,並無任何影響。
(三)學期成績單會列出當學期平均成績,至於申請獎學金則視對方是否有提出排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