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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貸資格審退的同學請於12/5前完成補繳學雜各費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568
🔸就貸經教育部與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複審申貸資格不合格者,需於110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完成補繳學雜各費,逾期未完成補繳者,將依學則第42條和第62條規定,予以退學。

🔸學雜費繳費單下載列印步驟如下:
1.南臺首頁/本校學生/計網中心資訊/學雜費繳費單列印(繳費前)
(網址:https://ebill.chb.com.tw/eBill/cs/billentry)
2.點選收款單位(南臺科技大學)、輸入學號、密碼(也輸入學號)、英文字母須大寫。

🔸若有就貸資格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學務處課外組陳先生(L101,分機:2210~2212)詢問。

🔸超商繳費或信用卡繳費者,請於12/5前將繳費證明(收據)拍照截圖回傳至註冊組信箱(dept_register@stust.edu.tw),回傳時請於主旨註明:110-1繳費/班級/學號/姓名 (ex:110-1繳費/四技自控一甲/4B012999/王小明),以利本組人員知悉台端已繳費。

🔸就貸審退補繳學雜各費至110/12/5截止,請各位同學儘速於期限內完成補繳。
發布日期: 2021/11/25 至 202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