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貸經教育部與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複審申貸資格不合格者,需於113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完成補繳學雜各費。
🔸本組已於113年11月22日掛號寄發補繳通知,逾期未完成補繳者,將依學則第42條和第62條規定,予以退學。
🔸學雜費繳費單下載列印步驟如下:
1.南臺首頁/本校學生/計網中心資訊/學雜費繳費單列印(繳費前)
(網址:https://ebill.chb.com.tw/eBill/cs/billentry)
2.點選收款單位(南臺科技大學)、輸入學號、密碼(也輸入學號)、英文字母須大寫。
🔸若有就貸資格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學務處課外組陳先生(L101,分機:2210~2212)詢問。
🔸就貸審退的同學儘速於期限內完成補繳。